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6年1月9日,评标专家王强(证书编号:510193748)、刘德勇(证书编号:510192350)、李强(证书编号:510168394)、叶翠辉(证书编号:510144860)、唐婷(证书编号:510117114)在参与乐山市市中区污水处理及工业集中区供水建设项目-管网工程(二标段)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中第三款“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5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王强、刘德勇、李强、叶翠辉、唐婷的负面行为各记6分,并禁止评标专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