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一、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人民政府
住所地(住址):广安市广安区浓全东路
二、 基本情况
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人民政府存在采购需求不科学、不合理行为。
三、 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六条,本机关决定责令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5 年 06 月 04 日
一、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人民政府
住所地(住址):广安市广安区浓全东路
二、 基本情况
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人民政府存在采购需求不科学、不合理行为。
三、 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六条,本机关决定责令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5 年 06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