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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2026年第一批)

来源:【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4日】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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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成效,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营造良好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2026年第一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招标人规避招标案

邻水县某水务公司组织实施的新建小型灌区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方式已核准为公开招标。202412月,该公司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直接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20265月,邻水县发展改革局依法认定该公司构成规避招标,按项目合同审定金额(846.63万元)5‰予以处罚,罚款4.23万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案

(一)202512月,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某某、母某某、赵某某、孟某某、钟某在参与前锋区某蒸汽管网项目评标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致评标错误影响评标结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65月,前锋区发展改革依法认定其负面行为并记6分,作出六个月内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的处罚决定。

(二)20261月,评标委员会成员赵某某、熊某分别在参与广安区某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邻水县某危房迁建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擅自离开评标舱,相互传递纸条并交换个人联系方式,扰乱评标秩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65月,广安区农业农村局、邻水县发展改革依法认定其负面行为,分别记录3分,并作出三个月内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的处罚决定。

三、劳务分包单位违法转包案

武胜县某水库灌区管理处组织实施的水库灌区项目,施工标段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湖北省某建设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人将劳务工程分包给重庆市某建筑劳务公司。此后,该劳务公司将所承接劳务工程转包给龚某、陈某、吴某某三人实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0264月,武胜县水务局依法对重庆市某建筑劳务公司按工程合同金额(2769.34万元)6‰予以处罚,罚款16.62万元;对其单位负责人雷某某处以罚款1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李某处以罚款1万元。

四、投标人串通投标案

(一)岳池县某高标准农田项目2个标段公开招标过程中,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参与投标,两家企业直接责任人唐某、向某、汪某某约定,共同出资以每标段0.2万元资料费拉拢多家投标企业,统一按招标控制价下浮1%报价,两家涉案企业交叉下浮约5%作为踩点报价,刻意抬高投标价格意图高价中标未遂。202511月,岳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调查,依法认定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262月,岳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按项目合同金额7.5‰予以处罚,各处罚款17.07万元;对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唐某、向某、汪某某各处罚款1.28万元。

(二)岳池县某高标准农田项目3个标段公开招标过程中,绵阳某建筑工程公司、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两家企业存在以下异常情形: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投标报价相同,会计师事务所与网银MAC地址一致,投标文件内容、错别字及格式高度异常一致。20259月,岳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调查,依法认定绵阳某建筑工程公司、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261月,岳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绵阳某建筑工程公司、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按项目合同金额7.5‰予以处罚,各处罚款8.98万元、6.48万元;对两家企业实际控制人肖某某处以罚款1.12万元。

(三)华蓥市某矿山石灰岩加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唐某串通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广安某建设工程公司等5家公司协助投标(上述5家公司的投标报价及投标保证金均由唐某决定和提供),同时以四川某建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并中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串通投标罪。20263月,华蓥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