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平台 > 质疑投诉公示

质疑答复(广安多源食品有限公司)

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浏览量:【 字体:【
分享:

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广安多源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协兴园区红色文化影视城安置房小区63栋门市

联系人及电话:毛义芬18523358958

采购人名称:小平干部学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牌坊路201

相关供应商: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物流大道西段2号第31层黎明大道202

广安多源食品有限公司202367小平干部学院采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16012023000053通过现场递交方式向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我中心于67日收到,经审查相关资料后于67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公告中所指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为四川省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物流大道西段2号第31层黎明大道202号。经质疑人于202362-65实地走访并了解“四川省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物流大道西段2号第31层黎明大道202”该地址现已为空墟一片,无任何企业经营及办公,该物业房东称原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3月租约到期并解除其《房屋租赁协议》搬迁至别处,现该物业房东已将该物业对外重新招租。且质疑人于202365日在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了解到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其注册登记地址均为原四川省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物流大道西段2号第31层黎明大道202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以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1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电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工作且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本项目特殊资格实质性要求,而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3月变更其经营地址,且至今未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变更登记,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新经营场地未经食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未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地点可能造成储存的食品污染变质,导致食用者发生食品中毒从而影响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综上所述可能会对本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视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为无效。

事实依据:略。

质疑事项2:本项目评审情况表中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为下浮5% (人民币:伍佰柒拾万元整5700000.00),报价得分10.67;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安多源食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为下浮22% (人民币:肆佰陆拾捌万元整4680000.00),报价得分13;第三中标候选人:广安金沣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为下浮19% (人民币:肆佰捌拾陆万元整4860000.00),报价得分12.52。其第一名的报价明显高于第二名报价102万元;高于第三名报价84万元。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 5.6.2评分标准中明确规定,主观分值要求“方案内容完整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满分,每缺少一项或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分,本项扣完为止。”质疑人已在其投标文件中逐一完全响应了招标评分要求。而评审专家的主观打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观得分42.4;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安多源食品有限公司,主观得分38;第三中标候选人:广安金沣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观得分36.4。请问质疑人公司投标方案中扣分在何项?第一名主观得分高于第二名4.4分,高于第三名6分。综上质疑人有理由怀疑此项目涉嫌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整。

请求: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十六条(二)规定,取消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按本项目评审情况表中推选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重新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质疑事项答复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对质疑事项的核查、原评审委员会的协助答复和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质疑说明现答复如下:

关于质疑事项1: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质疑说明称:本公司与广安市广安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物流大道西段2号中国西部(广安)农机物流港3111商铺(以下简称111商铺)房东王开烈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有与202号商铺房东贺嗣贵解除租赁合同; 202商铺仍然在合同租赁期内,因将对其进行重新规划装修,暂时移除了设施设备,此为正常的经营管理行为,本公司的住所及经营场所至今依然是四川省广安市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物流大道西段2号第31层黎明大道202号。

根据该项目采购文件第一章四、采购包1: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显示有效期至20250225日,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其在质疑说明中提供了广安市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物流大道西段2号第31层黎明大道202号的门市出租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至2025228日。因此贵公司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关于质疑事项2: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你公司提出的投标方案的扣分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场地规划方案中,你公司未提供干副库房和蔬菜分拣区的相关具体描述,存在缺陷;2.配送方案中,你公司对小平干部学院食材配送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3.售后服务方案中,在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中写到传授维修保养知识......”等内容,该售后方案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存在缺陷;4.应急配送及安全保障方案中,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且存在前后矛盾混乱现象,存在缺陷;5.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可操作性不强,存在缺陷。

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5.6.2评分标准规定,该项目详细评审87分,报价得分13分,所以报价并不是唯一的评审因素,详细评审中场地规划方案、配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应急配送及安全保障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均明确标注为主观,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相关规定,评审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2不成立。

事实依据:

1.该项目采购文件。

2.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文件、质疑说明

3.原评审委员会复议报告。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下称采购组织单位)应当提供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审的条件和设施。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综上,贵公司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12不成立,本项目按照财政部第94号令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贵公司请求不予支持。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给予的支持和理解,若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收到本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安市财政局依法提出投诉。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614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