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5-27
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海德世总部屋顶光伏钢构支架整改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采购有关规定,我公司海德世总部屋顶光伏钢构支架整改项目事宜拟采取询价方式选定本项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说明与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海德世总部屋顶光伏钢构支架整改项目
2.项目地址:重庆市
3.最高控制价:预估总价49256.0元,含增值税9%,工程量详见清单。
4.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中选价法。本项目报价采取固定包干单价报价的方式,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总价(所有单项报价之和)推荐中选服务商。
5.拟成交单位数量:1家;
6.施工内容:
(1)根据清单进行设计深化、采购、施工。
(2)施工完成后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成果。(成果:包含但不限于开工报审资料、工程自检报报告、材料出厂合格证、调试检测试验报告等)。
(3)本项目需投标方充分考虑未在清单中明确标识的零星工程,如线缆敷设、通道开挖恢复等。
7.报价要求:本项目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干报价应是询价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投标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税金、风险费等。按照施工图纸、图审意见、相关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而包干的价格。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按照规范及设计图纸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8.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自发布开工后30个日历天内交付。
9.付款方式:
(1)工程项目款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总合同额98%):
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且施工队伍进场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项目款项金额的25%作为预付款;
第二次支付:施工进度达70%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工程项目款项金额的50%。
第三次支付: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项目款项金额的80%;
第四次支付:经甲方对结算资料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工程项目款项审核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其中质量保证金的保证期限为两年,质量保修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每次付款前,必须由乙方提供相应等额专用发票。支付方式为现金、商业汇票及供应链金融。
(2)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总合同额2%提取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安全文明施工费发票上需有对应项目名称备注,及费用明细清单)。
第二次支付: 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明细表及发票等(1.应在工期内的费用;2.应提供转账记录;3.发票须备注项目名称;3.罗列明细,跟现场使用实际符合,并提供现场影像;4.合理使用,杜绝恶意使用费用,如单买一项或者某几项与现场实际使用不符合,却凑成足量的费用,此种情况不予认可;),并提交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支付(可与第四次工程项目款项同时申请支付)。未在竣工验收前提供详细附件或者提供内容不能佐证,视为乙方放弃。
每次付款前,必须由乙方提供相应等额专用发票。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承兑及供应链金融。因乙方未开具足额合法发票造成的甲方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工程变更及其他条款中约定可调整的费用,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报批审核手续后作为合同价款可同期调整。
10. 应答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内容。
11.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若在检查过程中需亲自登高、触碰设备、进行测试或参与任何可能坠落风险的实际操作(如攀爬脚手架拆卸构件、攀爬彩钢瓦屋面、电力设备、焊接等)涉及特种作业范畴的,所有人都必须持证上岗。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a.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报告生成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截止时间内,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b.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包含“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报告生成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截止时间内,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6.应答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7.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类似电力施工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等;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具备开据专用增值税发票能力。
三、成果要求内容
详见图纸附件。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询价谈判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5月29日14:30之前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
1.2 新用户需按照平台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依次进行【供应商注册】→【立即登录】→【供应商申请】,待申请通过后在平台首页对应采购项目下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应答人在完成申请资料填写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供应商申请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应答人高度重视。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应答人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1.3 提交报名后,采购人会对所有应答人的报名资料进行查验,逾期报名或同一IP地址报名的应答人其报价将被否决。
1.4 本次采购实行网上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请报名的应答人自行登陆平台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2.应答文件的递交(提交)
本次采购请应答人将所有应答文件制作成带有签章的电子版PDf文件,上传至平台。
五、评审信息
时间: 2026年05月29日15:00。
评审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三狼国际1201。
6、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三狼国际1201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88320576
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6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