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四川爱众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5-08
四川爱众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安市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碳普惠试点项目
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服务公开询价邀请
四川爱众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安市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碳普惠试点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服务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自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服务采购。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AZDTKJ-20260508
2.采购需求:完成广安市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碳普惠试点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服务,编制《林草碳普惠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报告》,形成符合国家、四川省碳普惠政策要求的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验收结束。
4.采购最高限价:110000元。
二、询价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需在规定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6:00)内将加设解压码的报价文件(加密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6年5月12日16:00~2026年5月12日18:00(北京时间)将解压码发送至同一邮箱,由采购人在收到解压码后统一拆封。
3.若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公告在广安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和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报价方式及时间
1.报价方式:电子版文件(加密压缩并设置解压码)
递交地点:四川爱众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邮箱AAAdtkj@126.com
2.报价提供资料:
(1)供应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其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价单,需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费用明细及付款方式、联系方式(包含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以上内容作为响应文件附件一并上传(扫描件),供应商连续编码、逐页盖章,否则以否决其响应处理。
3.报价时间:报价截止至2026年5月12日16: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五、评审办法、无效报价及结果公示
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法。在全部满足资格条件和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2.无效报价情形: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最高限价65%,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其说明不成立、报价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其报价按无效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3.结果公示:询价结果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5日,将在原询价公告发布平台进行公示。
4.顺位递补规则: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经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按候选人排序联系第二中选候选人。若第二中选候选人不响应或出现前述任一情形,本次采购项目作废标处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五、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四川爱众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396号综合能源站(滨江东路站)二楼办公室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123254720
联系邮箱:AAAdtkj@126.com
监督投诉渠道:爱众集团纪委(0826-2961916)
四川爱众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