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1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9年燃气铝塑复合管材及管件
及燃气标识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广安爱众2026-2029年燃气铝塑复合管材及管件及燃气标识材料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服务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广安爱众2026-2029年燃气铝塑复合管材及管件及燃气标识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AZGF-2026-HW-003。
1.3采购内容简要说明
子包一:燃气铝塑复合管材及管件采购型号共计29个。
子包二:地面不锈钢标志牌、标志砖、塑胶地标、警示桩、警示带、复合井盖及跨接线等采购型号共计26个。
具体内容及控制价详见广安爱众电子招投标平台(友云采)《采购需求一览表》,依据实际需求按照订单确定数量,实际结算时以采购人或其分、子公司发出的有效采购订单为准。
1.4拟成交供应商数量:两个子包的拟中选单位数量均为2家。
1.5合同期限:
子包一:自中选及签约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年。
子包二:自中选及签约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
1.6设备材料技术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符合广安爱众制定的企业技术标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广安爱众电子招投标平台(友云采)《燃气铝塑复合管材及管件技术标准》、《燃气标识材料技术标准》。
二、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1通用资格条件
(1)子包一应答人须具有应答产品的供应能力。子包二应答人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不含跨接线)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及产品检测能力。子包一、二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应答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应答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上述任一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生成时间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截止时间内,若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4)应答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5)应答人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
(6)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子包应答。
2.2专用资格条件
2.2.1 子包一:燃气铝塑复合管材及管件
(1)应答人为产品生产厂家、贸易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应具有应答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生产能力及相应设备;贸易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且同一品牌代理在本次应答中不得超过1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贸易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代理的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应答人应提供经国家认可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应答产品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至少应分别提供一个管材与管件型号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报告中试验项目须覆盖应答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材质及性能相关内容。
(3) 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期间具有应答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低于150万元。
说明:
a.上述业绩要求提供应答产品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以发票载明的累计金额为准。
b.若合同为定量定额采购合同,须提供应答产品销售合同(提供标的页和签章页即可,须清晰地体现出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买方、合同标的物、合同总价等信息)及对应的业绩支持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合同匹配的发票证明/业主方加盖公章的含使用金额的证明文件/含约定采购金额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含使用金额的供货结算证明/含使用金额的验收材料,提供任何一种有效证明即可)。
c.若合同为框架合同,未体现销售金额的,须提供体现应答产品实际采购金额的发票证明。
d.关于发票证明的说明:应答产品的发票证明可提供所有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其中如发票显示详见供货清单,需提供完整的清单明细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应答资格。所有业绩支持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响应要求、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发票证明资料,并提供上述情况业绩汇总表。汇总表格式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最终用户名称 | 合同签署时间及供应年份时间 | 合同金额 | 证明资料/发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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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业绩合同及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是应答人与第三方签署并由第三方开具,与应答人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开具的业绩支持证明无效;
f.如发现伪造虚假合同或业绩支持证明资料按废标处理。
(4)应答产品供应能力及技术标准应答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承诺具备本次全部应答产品的供应能力;2)承诺完全满足广安爱众燃气铝塑复合管材及管件产品相关技术标准与要求,能长期稳定供应本次应答产品所有型号,如后续有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就高执行。格式自拟,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2.2 子包二:燃气标识材料
(1)应答人须为应答产品(不含跨接线)生产制造厂家。跨接线允许应答人外购,但应答人应作为唯一责任方,对产品质量、供应及售后承担全部责任。格式自拟,提供声明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应答人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3)应答产品须持有由国家质检局或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三方委托检验报告(除标志砖、塑胶地标、跨接线外,其他应答产品均需按此要求提供报告,同类产品型号不同只需提供一个),报告内登记检测的项目满足广安爱众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4)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日期为准)有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且2项业绩销售金额之和不低于50万元。以上三项条件需同时满足,部分满足视为无效应答。
说明:
a.上述业绩要求提供应答产品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以发票载明的累计金额为准。
b.若合同为定量定额采购合同,须提供应答产品销售合同(提供标的页和签章页即可,须清晰地体现出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买方、合同标的物、合同总价等信息)及对应的业绩支持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合同匹配的发票证明/业主方加盖公章的含使用金额的证明文件/含约定采购金额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含使用金额的供货结算证明/含使用金额的验收材料,提供任何一种有效证明即可)。
c.若合同为框架合同,未体现销售金额的,须提供体现应答产品实际采购金额的发票证明。
d.关于发票证明的说明:应答产品的发票证明可提供所有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其中如发票显示详见供货清单,需提供完整的清单明细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应答资格。所有业绩支持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响应要求、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发票证明资料,并提供上述情况业绩汇总表。汇总表格式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最终用户名称 | 合同签署时间及供应年份时间 | 合同金额 | 证明资料/发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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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业绩合同及业绩支持证明资料必须是应答人与第三方签署并由第三方开具,与应答人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开具的业绩支持证明无效。
f.关于业绩无效的说明: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出口业绩除外);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生产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如发现伪造虚假合同或业绩支持证明资料按无效应答,做废标处理。
(5)应答产品供应能力及技术标准应答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完全满足广安爱众燃气标识材料项目产品技术标准,具备本次全部应答产品的供应能力,可长期稳定供应本次全部应答产品型号,如后续有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就高执行(格式自拟,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对于跨接线外购的应答人,应额外提供跨接线供货渠道证明及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加盖应答单位及供货厂家的单位公章。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5本次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答人将被视为无效应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下: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子包一、二均按照2.1通用资格条件第(1)条提供相应资料。 |
2 | 制造商声明及体系证书 | 子包一:按照2.2专用资格条件中2.2.1第(1)条提供相应资料; 子包二:按照2.2专用资格条件中2.2.2第(1)和(2)条提供相应资料。 |
3 | 检验检测报告 | 子包一:按照2.2专用资格条件中2.2.1第(2)条提供相应资料; 子包二:按照2.2专用资格条件中2.2.2第(3)条提供相应资料。 |
4 | 企业信用证明 | 子包一、二均按照2.1通用资格条件第(3)条内容提供相应资料。 |
5 | 一般纳税人资格 | 子包一、二均按照2.1通用资格条件第(4)条提供相应资料。 |
6 | 业绩证明 | 子包一:按照2.2专用资格条件中2.2.1第(3)条提供相应资料; 子包二:按照2.2专用资格条件中2.2.2第(4)条提供相应资料。 |
7 | 应答产品供应能力及技术标准应答承诺函 | 子包一:按照2.2专用资格条件中2.2.1第(4)条提供相应资料; 子包二:按照2.2专用资格条件中2.2.2第(5)条提供相应资料。 |
8 | 其他资格要求满足性承诺函 | 子包一、二均须提供加盖应答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承诺本次投标单位与同子包其他投标单位非同一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响应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格式自拟) |
9 | IP地址 | 子包一、二均要求不同报名单位提交报名资料IP地址不能一致。 |
说明:1. 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所列各分项必须全部满足,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 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须制作成带有签章(每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的PDF文件上传。 | ||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首页业务合作-采购信息,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为“平台”)进行报名。
3.2 新用户需按照平台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依次进行【供应商注册】→【立即登录】→【供应商申请】(企业认证可跳过,本项目注册、申请及报名环节不收取任何平台服务费用!),待申请通过后在平台首页对应采购项目下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应答人在完成申请资料填写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供应商申请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应答人高度重视。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应答人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3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子包一、二应答人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子包一:应答人为产品生产厂家、贸易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应具有应答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生产能力及相应设备;贸易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且同一品牌代理在本次应答中不得超过1家。
1)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贸易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代理的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子包二:应答人须为应答产品(不含跨接线)生产制造厂家。跨接线允许应答人外购,但应答人须作为唯一责任方,对产品质量、供应及售后承担全部责任。提供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子包一、二应答人均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上述任一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生成时间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截止时间内,若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4 提交报名后,采购人会对所有应答人的报名资料进行查验,此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者合格。逾期报名或未通过报名资料查验的应答人将不会获得采购文件。
3.5 本次采购实行网上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由采购人于2026年4月17日下午18:00前在平台进行统一发布,请通过报名查验的应答人自行登录平台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次采购仅接受电子应答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的纸质应答文件。请应答人将所有应答文件制作成带有签章的电子版文件,上传至平台。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9:00。逾期上传或未成功上传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到,投标接口将自动关闭,为避免因网络等问题影响应答文件上传的及时性,请各应答人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及网络调试事宜)。
其他注意事项:(1)单个文件大小不得大于100M,超过须进行拆分文件或压缩分包处理;(2)应答文件命名请参照此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简称”、“商务文件+单位简称”“价格文件+单位简称”,其他系统自动生成的文件名字符应删除。(3)系统在2026年4月24日上午9:00(开启时间)前处于密封状态,为避免因不熟悉系统操作或网络等问题影响应答文件上传及时性,各应答人可提前上传应答文件进行应答。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广安爱众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826-2983586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邮箱:004147@sc-aaa.com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总部大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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