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锦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22
西溪雅居两栋商业门市招租竞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锦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租人)委托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西溪雅居两栋商业门市招租”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招租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租人:广安锦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西溪雅居两栋商业门市招租。
(三)项目地点:位于广安市广安区临溪三巷99号,紧邻时代西溪里、明达花水湾。
(四)项目编号:HTCG2026029。
(五)招租底价:226650元/年。
(六)资产概况:西溪雅居。本次可供出租门市共2处,门市面积分别为1053㎡、2381.09㎡,总建筑面积为3434.09㎡。
(七)经营范围:竞租人使用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广安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危险品类物资仓储、化学品加工、污染环境等国家明令禁止相关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经营废旧品回收类项目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八)租赁期限及租金交付方式: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从第二租赁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期8年。
二、竞租人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组织提供真实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真实有效组织资格证明资料)。
(二)竞租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自然人竞租需提供本人真实有效且良好的征信报告,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竞租须提供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及法定代表人真实有效且良好的征信报告)。
(三)竞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非自然人参与竞租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须为100万元以上
三、参与方式及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意向竞租人,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云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参与,并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竞价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或上传公告要求材料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本项目的竞租人按以下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须通过竞租人基本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缴费交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安锦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72220100055233994
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7时00分。
注:1.竞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导致竞价无效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2.竞价保证金时应备注“HTCG2026029竞价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交纳;竞租人上传凭证之前自行检查保证金交纳是否满足竞价公告要求,若不满足要求,上传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身承担。
3.竞租人需将有效交纳的保证金凭证上传至交易平台(在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之前),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系统将视为本项目保证金交纳无效。
4.竞租人递交的保证金交纳凭证将在开标时间核查,不符合采购文件交纳要求的竞租人将不予进入开标环节。
(三)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成交竞租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招租人将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招租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为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竞租人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代理服务费的。
2.由于成交竞租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竞价公告的规定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3.由于成交竞租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竞价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竞租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项目的。
5.竞租人在竞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6.成交竞租人不按合同履约等情形的招租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成交竞租人不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放弃成交资格。
8.资格审查通过后,若竞租人未参与报价环节,招租人将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六)合同签订
成交竞租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书面合同。
四、竞租人报名、递交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格式要求)。
(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要求)。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竞租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③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征信报告。(①竞租人若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组织:提供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及法定代表人真实有效且良好的征信报告;②若为自然人:提供本人真实有效且良好的征信报告)。
(五)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详见附件格式要求)。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代理机构和招租人将统一审核竞租人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竞租人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3.以上所有资料自然人提供签字并加盖手印,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6年6月23日09:00至2026年6月25日17:00。
1.公告期满,本次网络竞价仅有1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竞租人提交有效报价,且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按其报价确定成交竞租人。如公开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意向竞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正向多次)的方式确定成交竞租人。
(二)根据本公告和交易规则,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竞租人提交的材料并和招租人一起参与资格审查。
(三)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价高者中。竞价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226650元/年;
(2)加价幅度:500元/次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四)成交竞租人确定后,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竞租人参与本项目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二)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按约定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租人放弃租赁,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后续竞租活动。
(三)水、电、气上户手续办理和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竞租人自行承担,门市隔墙由成交竞租人按招租人要求自行隔墙且费用由成交竞租人自行承担,成交竞租人自行安装排污管至污水主管道且费用由成交竞租人自行承担。竞租人在竞租报价时应考虑该部分成本。
(四)成交竞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有噪声、有毒有害等环境污染或不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经营活动。
(五)成交竞租人必须通过市场监管、税务、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审批并取得与经营有关且必备的证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六)成交竞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或签订补充合同,严禁将承租门市转租。
(七)竞租资产以现状交付,凡参与竞租者,视为已实地查看并接受竞租资产现状。
(八)报名前需到现场查看竞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竞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环境、抵押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竞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竞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本次租赁价格。竞租人竞价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九)竞租资产成交后,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夫妻双方共同担保(未婚或离异的提供竞租人和亲友的共同担保);竞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的个人担保。
(十)竞租资产成交后,成交竞租人不签订合同、放弃承租权的,在招租人再次招租成功后,若成交价低于本次中标价,成交竞租人应赔偿招租人两次成交价的差价,赔偿金额为两次合同总价差额的部分一次性进行赔偿。
(十一)竞租资产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待项目综合验收完成后立即与竞租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移交之日起作为起租日期。
(十二)竞租资产成交后,原则上禁止转租。成交竞租人确需转租的,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并由招租人、成交竞租人、次承租人共同签订三方转租协议,且转租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每年支付,若成交竞租人有违约,招租人直接从次承租人收取租金。
(十三)成交竞租人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交纳年度租金,逾期超过1个月仍未足额交纳的,视为成交竞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清理租赁资产范围内的物品及相关事宜,且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招租人直接从次承租人收取租金。
(十四)参与本项目的不同竞租人中出现IP一致情况时,招租人将要求相关竞租人书面说明合理理由,理由说明不被认可或拒不在招租人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理由说明的,将视为竞租人放弃本项目竞价资格。
(十五)本次竞价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云平台进行公示,请竞租人自行查看。
(十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租人与成交竞租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竞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建安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74867100000163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云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招租人:广安锦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826-2612072
代理机构: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26-8987325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86-7788(工作日09:00-17:30)
附件:1.系统操作流程2.报名登记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6.交易风险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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