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岳池县东湖学校
发布时间:2026-06-18
岳池县东湖学校
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宿舍楼、围墙等)
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岳池县东湖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采购代理服务,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岳池县东湖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宿舍楼、围墙等)。
2.代理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41万元以内。
3.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按规定下浮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0)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1)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2)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3)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选。
二、采购代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拥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登记备案,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查询截图,并同时提供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数量截图(须显示网站名称、人员名单、登记数量等信息)】;
6.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7.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8.参加此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注:参加竞选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中要详细列明上述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参加竞选方式
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选的投标人,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岳池县东湖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介绍信格式自拟,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报名地址:岳池县东湖学校综合楼三楼总务处办公室;
3.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竞选采购代理机构于北京时间2026年6月25日下午2时2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岳池县东湖学校综合楼三楼总务处办公室。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6月25日下午2时30分;
3.开标地点:岳池县东湖学校综合楼三楼党员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附件2);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
6.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网络截图;
7.报价表(附件3);
8.附件4(综合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及网络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采购人确定中选人顺序或直接确定中选人。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及《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865号)文件要求代理机构择优选择的指导意见,可直接确定为中选人。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表。
2.竞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竞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参与竞选的代理机构。
七、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通知书发出成交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日后,成交供应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岳池县东湖学校综合楼三楼总务处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履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选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东湖学校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547501006
岳池县东湖学校
2026年6月18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为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