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17
为顺利推进前锋区“天府森林四库”项目实施,我中心拟通过公开竞选方式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一批“天府森林四库”项目相关招标代理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踊跃参与本次竞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竞选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一批“天府森林四库”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二、代理服务工作内容
受托代理机构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采购人要求,完成以下全部工作:
1、配合采购人开展需求论证,采购人负责提供项目资格条件、技术及服务要求;
2、结合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预算及采购需求,依法依规编制完整合规的采购文件;
3、按规定开展供应商邀请、采购文件发售等工作;
4、提供合规的评标场所、配套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5、对开标、评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按要求刻录光盘并归档留存;
6、依规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出具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并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告知采购人终止合同签订;
8、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完成合同编号及备案工作;
9、负责处理除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项目询问、质疑及配合投诉答复工作;
10.统筹做好采购全流程沟通、协调及现场服务工作;
11、完成项目全套采购资料整理、汇编、装订及存档工作;
12、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竞选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 公开发布。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与竞选的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所有复印件、截图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1、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2、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选单位须单独参与竞选,并出具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响应文件组成(按顺序装订)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网页截图;
7、代理服务报价函(详见附件一);
8、完整的服务实施方案;
9、评分明细表中需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竞选规则及说明
本项目为单位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所有。
中选代理机构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若无故拖延、拒不履职或服务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另行选取代理机构。
七、评审办法
(一)评审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112会议室
(二)评审规则: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实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第一名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1)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第一名,现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2)若仅有1家单位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865号)相关规定,直接确定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八、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06月17日至2026年06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109室(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1号)
(三)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本项目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费用说明: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递交及开启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112会议室
(三)相关要求
(1)响应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逾期送达、密封破损、标注有误的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快递等非现场递交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3108266175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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