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邻水县妇幼保健
发布时间:2026-05-28
邻水县妇幼保健院
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回收公司遴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邻水县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报废残值回收公司遴选
2.回收清单:见附件1《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邻水县妇幼保健院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
3.项目编号:妇幼采[2026]014
4.最低限价:140000.00元。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因标的报废设备中含有报废医疗类电子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四川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法[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投标公司必须被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必须具有医疗类电子废物拆解环评审批文件或其他医疗设备拆解、处置相关资质(提供相关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三、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四、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拟处置设备为医疗类专用设备,收购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临床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
2.本项目处置回收清单中的核磁共振内含磁体,医院不支持退磁处理,设备拆除需在设备间开可供设备进出的洞口,并搭建平台进行吊装,拆除设备,待设备吊出后恢复外墙原状并拆除平台。涉及拆墙、恢复墙体原型、移除、搬运等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
3.中标后30日内将报废的固定资产搬离医院并恢复墙体原型。
4.投标人须核磁共振设备销毁报告。
5.因本院处置设备时间的紧迫性,省外投标人需保证在中标公告起3日内办理完成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如未办理,公司将扣除履约保证金。若造成其他损失,本单位保留追偿权利。
(二)安全要求
1.中标公司应加强安全管理。
2.搬运及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公司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包括(具体格式见附件2):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原件、盖鲜章);
3.投标公司必须为被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含有医疗类电子废物拆解环评审批文件或其他医疗设备拆解、处置相关资质(相关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
4.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报价表(原件、盖鲜章)。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4项装订成册,密封装袋。报价表单独密封装袋。密封袋上均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骑缝章。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规定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6 月 2 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邻水县妇幼保健院邮箱 916146787@QQ.com上传资料报名。报名资料: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扫描件需加盖鲜章)。
中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的依据以邻水县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科报名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和时限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邮箱或IP地址报名、投标,视为无效。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 6 月 3日14:30-15: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6 月 3 日15:00
3.开标时间:2026年 6 月 3日15:00。
4.开标地点:邻水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二楼会议室
5.开标说明
(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参加遴选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终止。
(2)实行一次报价
(3)医院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公司。投标公司报价相同的,由遴选小组组织投标公司进行第二次报价。
八、现场踏勘
2026年6月3日10:00—10:30,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826-3265009,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邻水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826-3265009
地 址:邻水县鼎屏镇瑞彩路4号
邮 编: 638500
邻水县妇幼保健院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邻水县妇幼保健院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pdf
附件2:格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