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武胜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安发改[2020]295号)等政府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武胜县公安省运会安保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按照内控程序进行询价采购,独立一次性报价(无二次报价),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产品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武胜县公安局省运会安保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17.4万元(大写:壹拾柒万肆仟元整)。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产品参数配置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一)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广安公安2026版“省运会”勤务着装指引》中规定的外观样式,在报名后本项目开标前,提供货物样品用于符合性审查。
(二)产品参数必须如实响应,不得虚假响应,如虚假响应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包括货物价款、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转运费、搬运费、安装调试等费用,及售后服务和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缴纳的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四、质量与检测要求
1.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合同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提供的货物须与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样品一致。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外观、材质、数量等不符的,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方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成交供应商索赔。
3.为保证采购产品质量,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对交付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测项目及标准见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1)检测费用约定:检测结果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退换产品,并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验收及违约责任:产品无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指标偏差超出约定范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要求供应商整改或退换;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同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成交供应商须对以上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核心内容应包含对上述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的确认,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配送至采购人单位。
2.成交公示结束(公示1 个工作日)后,3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按合格样品批量制作。若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与合格样品不一致,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将报主管部门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采用:见索即付,不可撤销银行保函)。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付款方式: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待合同履约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5.质保期与售后服务
5.1质保期:自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2响应与处理: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完成修理或调换,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3专人对接:成交供应商需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
5.4产品要求:所有产品必须注明品牌、型号,严禁提供“三无”产品。
6.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和《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275)相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进行履约验收。
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六、采购要求
(一)投标人需将密封投标文件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货物价款、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转运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等所有费用),报价高于控制价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均为无效报价。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询价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报名及报价相关事宜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在武胜县公安局715室现场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一年以上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28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147号武胜县公安局办公楼715室。
投标文件组成: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承诺函及投标响应文件(见附件)。
4.一年以上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28日9:00(北京时间),在武胜县公安局办公楼715室开标。
八、产品供应商的确定及合同签订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按照最低价评标法原则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后,在3个日历天内与武胜县公安局签订合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胜县公安局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147号武胜县公安局办公楼715室。
采购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826-6681557
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202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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