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5
岳池县普安镇八一村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拟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选。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岳池县普安镇八一村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墓地总规划修建墓穴 1100 个。一期建成墓穴 220 个,建设墓穴平台开挖土方 1318.65m³、石渣回填土方 956.87m³、绿化面积 796.44 ㎡,挡土墙 59.66 米、排水沟 90.44 米、墓区道路 1381.06 ㎡(实际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2)工程地点: 岳池县普安镇八一村。
(3)计划工期:2个月。
3.采购人: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770855元。
6.资金来源:由县财政从“政府性基金切块资金- 其他”资金中据实解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在本公司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由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要求
1.服务期限: 本项目实施完工,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2.服务内容:对本项目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3.其他要求:需3家及以上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开标,不足3 家按废标处理,由采购人从新组织采购。
五、开标事宜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 年 5 月 29 日 9:00 时前,持下列文件到 岳池县普安镇乡村振兴办(三楼)参加投标:
①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②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相应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第一次投标报价函
⑤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承诺函
⑦第二次投标报价函(须单独密封)
注:①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②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竞争性谈判方式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资格审查合格后,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以最低报价作为选择中标人的依据,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采取乒乓球摇号随机抽取方式进行确认。所有参与乒乓球摇号随机抽取的供应商同时参与现场监督。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82600122
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 0 2 6 年 5 月 25 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