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2026-04-30
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
学生校服选购项目选购结果的公示
为规范校服采购管理,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根据《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广安市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意见征求、自主评定等流程,现将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学生校服选购项目选购结果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供货企业名称
中标企业:四川鸿枫服饰有限公司
二、校服款式
1.夏装:短袖T恤+薄款长裤。
2.春秋装:上衣+长裤。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 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必须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
(2)供应商提供的学生校服是全新的、布料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达到国家安全标准 B 类及以上,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3)服装加工精细,穿着舒适、不刺激皮肤, 无跳针、破损、污染等现象,易洗、 不缩水、不变形、不起毛、不起球、不褪色、耐磨。
(4)产品交货时需要同时提供该批次的产品合格报告和成衣合格证。
(5)标签规范:
①禁在衣领缝制标签,侧缝缝制耐久性标签;同步配备合格证吊牌,二者信息一致;
②标注厂名、商标、成分、规格、执行标准、洗涤说明;
③每件额外缝制学生姓名+班级专属标签;
④号型按GB/T 1335或GB/T 6411标准标注号型(如“160/80”),且需与校服实际尺寸匹配,方便学生按身高、胸围/腰围选择。
(6)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其棉纤维含量标称值应不低于35%;防寒校服的填充物应符合 GB18401B 类要求及 GB18383 或 GB/T14272 的要求。
(7)面料要求:手感细腻柔软、舒适、干净、色泽鲜艳、抗皱耐磨、耐起毛、抗起 球;面料成分、配比、含量等符合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松紧带弹性适中,各部分尺寸符 合国家标准。
(8)纽扣要求:树脂材质、美观大方、经久耐用。
(9)拉链要求:树脂材质、尼龙布边、颜色与服装颜色匹配,拉合紧密、开合顺滑,经久耐用。
(11)所有成品应该达到:经正常洗涤后不掉色、不脱色、不缩水、不变形;不拔丝、无跳针、不断线、不爆线、缝线绵密整齐平直、干净无污渍、无刮痕、无折皱。
(12)供应商需承诺提供的校服正常洗涤情况下不脱色,不交叉染色,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质量及技术要求:所投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所生产的衣物必须是全新、合格、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校服供应和验收要实行 “台账”和“明标识”制度。供应商送货时提供的本批次校服要具备成衣合格标识,标识应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商标标志、企业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产品原材料成份、规格(型号)、执行的标准、使用与洗涤注意事项等信息,还应提供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若校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可以拒收该企业校服,下一周期学校不允许该企业再参加采购。
四、采购价格
1.夏装:80元/套;
2.春秋装:120元/套;
价格包含面料、制作、运输、检测等全部费用,无额外收费项目,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学生家长可根据需求选购。
五、采购流程
1.学校班子集体决策:按“三重一大 ”事项要求决策;
2.征集家长采购意见:发放家长意见书,征得拟采购校服家长4/5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组建校服选用组织:包含学校管理人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
4.确定校服选用方式:经校服选用组织协商,征得拟采购校服家长同意,决定采取自主评定方式确定供货企业;
5.确定供货企业:按照自主评定流程组织家长代表通过两轮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六、服务年限
履约期限截止2026年秋季新生校服选购项目供货商签订合同之日,期间负责校服的正常供应、补购及售后服务保障,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可便捷获取合规校服。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障:校服交付后一年内,若出现开线、脱胶、严重掉色、缩水变形等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更换或维修;
2.尺码调换:因测量误差或尺码选择不当导致不合体的,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7个工作日内可免费调换;
3.补购服务:服务期内提供校服补购渠道,保障转学、遗失等情况的校服补给,补购价格与采购价一致;
4.响应时效:接到售后需求后24小时内联系核实,3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
八、意见反馈渠道
1.公示期自2026年04月 30 日至2026年05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反馈至相关渠道,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学校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15908438186;县教科体局监督电话:0826—3235851。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供货企业正式履行合同,推进校服发放工作。
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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