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市广安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27
广安市广安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比
选
文
件
广安市广安区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
第一章 比选邀请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经请示区政府领导同意,广安市广安区应急管理局拟于2026年4月对广安市广安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广安市广安区应急管理局。
2.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3.项目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招标代理简介
(一)代理范围:广安市广安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二)代理内容: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和《广安市广安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分为信息化指挥场所建设、信息化通讯装备采购、应急物资装备采购、基础设施和各类应急类场所改造、宣教演练训练和培训等五类,代理过程中需认真执行,在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的代理工作:
1. 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 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 向委托人宣传有关政府采购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 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三、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1.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2.采购预算: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需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2.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名时间、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报名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6 年4月28日至 2026 年4 月30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应急管理局一楼防灾救援股(现场获取)。
(四)费用:免费。
另外,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2.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核查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备注:比选申请人报名填写信息出现错误,对本单位此次招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5月6日0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5月6日10:30(北京时间)。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地点,并填写登记表。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6 年5月6日10:3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递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1号(区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广安区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090270767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1号(区应急管理局)
广安市广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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