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岳池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21
岳池县民政局
关于岳池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6年“5.20”集体中式婚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营造文明节俭、温馨浪漫的婚礼氛围,切实服务广大新人,岳池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拟于2026年5月20日举办集体中式婚礼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保障服务质量,根据单位内控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单位就该活动相关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岳池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6年“5.20”集体中式婚礼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C婚姻登记2026-0520-15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核心为2026年5月20日集体中式婚礼全程策划与执行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整体方案策划、中式婚礼流程设计(含拜天地、敬茶、合卺酒等传统环节)、场地布置(符合中式婚俗风格,含舞台、背景、喜字、灯笼等装饰)、新人服饰道具(中式礼服、头饰、手捧花、同心锁等)、化妆造型、摄影摄像(含全程拍摄、后期剪辑、纪念光盘制作)、礼仪人员配备(主持人、礼仪小姐、司仪等)、现场音响设备、应急保障服务、参与新人纪念品及活动所需其他相关物料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与最低服务要求”章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活动圆满结束,且完成所有后续资料交付(如纪念光盘、照片等)止。
7.服务地点:岳池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策划、执行团队及相关设备;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岳池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具体地址:岳池县政务大厅二楼)。
3.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领取)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获取磋商文件当日);
售价:磋商文件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售后不退。
四、磋商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岳池县民政局4楼会议室。
3.要求: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包装,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5月6日9:00(北京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日,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岳池县民政局4楼会议室(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3.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场参加磋商,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4.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成交结果公示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将在岳池县民政局公告栏或相关官方平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成交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人将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有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将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效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岳池县民政局
2.地址:岳池县九龙街道民政巷77号
3.联系人:王先生
4.联系电话:0826-5237258
5.监督电话:0826-5222941(岳池县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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