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10
岳池县石垭镇梨子园村、普安镇干堰塘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次)
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拟对 岳池县石垭镇梨子园村、普安镇干堰塘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次) 进行公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 岳池县石垭镇梨子园村、普安镇干堰塘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次) 。
3.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财政评审后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如设计图纸与财评清单工程量存在差异的,以财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最高限价:□含税 ☑不含税 456279.95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资格 ;
2.☑财务要求: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不存在以下限制参与情形:
(1)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名供货。
(6)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被列入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的企业。
注:属于以上限制参与情形之一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否则视为虚假承诺,将被列入广安发展建设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二)特殊要求:
1.资质要求:
☑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
☑近3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土地整治类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类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无业绩要求。
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 / 。
□无人员要求。
4.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凡被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及采购人上级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具体名单见公告询价文件“第二章”)
四、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1.询价保证金金额: / 元,大写: / (最高限价的2%,房建、市政类施工项目不得超过50万元。向下取整至百位)。意向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号:2316552119100066512
2.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3.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同时将相关供应商列入广安发展建设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被采购人确定为替补成交供应商后,放弃替补成交资格、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隐瞒限制参与情形、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8)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9)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以行贿、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资格的;
(10)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1)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6 年 6 月 11 日 09:00 时至 2026 年 6 月 14 日 17:00时(北京时间)。
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 通过网络(邮箱www.360259710@qq.com,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项目名称)的方式领取相关资料,参与询价活动。
2.获取询价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领取提供);
(5)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领取提供) 。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方式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6 年 6 月 15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本项目开启全过程均通过“ 腾讯会议 ”平台进行现场直播(房间号及密码详见公告询价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启前自行进入会议房间观看。供应商若未能及时进入会议房间则视为默认对本项目开启全过程无异议。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收件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8784534776 。
3.响应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财务证明材料(如要求);
(3)资质、业绩、人员证明材料(如要求);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5)报价表;
(6)其他: / 。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备案公章,(1)(2)(3)(4)(6)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1.采购人组建由 规划保障部、工程管理部、成本合约部各1 人(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的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2.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3.询价小组对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报价进行低于成本报价评审,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应作否决处理。
4.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通过不低于成本报价评审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按照 以下要求依次择优对成交候选顺序进行排序:先按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类似项目业绩金额也相同的,则按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等级也相同的,则按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等级由高到低的 方式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若以上因素均相同的,则按 采购人现场随机抽签 方式对成交候选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5.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成交资格被取消或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替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按其报价执行),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
6.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采购合同的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九、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 90 日历天。
2.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3.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6.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金安大道二段5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311618188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廖老师
异议受理人电话:0826-2337125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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